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进行对外披露,定于2024年4月15日下午3时整在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厅进行现场增价式拍卖,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1.温州市鹿城区广场路广府商厦南幢204号房产转让(第二次),建筑面积:42.7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34平方米,用途:非居住,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起拍价:40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
2.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570-606号211室房产转让(第二次),建筑面积:41.2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3.47平方米,用途: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起拍价:66.016万元,竞买保证金:16.50万元。
3.温州市鹿城区人民西路湖滨西楼一层43号、44号、45号房产转让(第二次),建筑面积:66.6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31平方米,用途:非居住,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起拍价:150万元,竞买保证金:37.50万元。
二、交易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2.有意竞买者,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公章,个人凭本人身份证等有效报名材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应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3.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人,则该竞买人应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转让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信息披露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延长信息发布,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1个周期,延长10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17时止,第二个周期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17时止,以此类推……,若延长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三、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成交者,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12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江滨东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温州拍卖行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78901
转让方咨询电话:0577-88514185
现代集团业务举报:0577-88309091
现代集团纪检举报:0577-88160020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