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政府部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商务部令《拍卖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开展行业调研,提出行业发展规划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协会工作
最新协会动态
最新行业动态
友情链接
首页>拍卖公告>温州市鹿城区翠微新村、黄龙住宅区、水心住宅区、南浦住宅区等七处房产租赁权拍卖公告(拍卖时间:2024年10月18日)
温州市鹿城区翠微新村、黄龙住宅区、水心住宅区、南浦住宅区等七处房产租赁权拍卖公告(拍卖时间:2024年10月18日)
来源:  时间:2024/9/14 9:23:138

受委托,定于2024年10月18日上午10时至11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授权机构: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对以下标的进行网络增价式拍卖:

一、拍卖标的:

(租金按每一年支付,先付后用,一年租金到期后,要提前15日内一次性支付下一年度租金,依次类推。最后租赁时间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租赁时间支付。买受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的,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报名方式:有意竞买者,登陆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在对应的标的页面交纳竞买保证金报名参拍

三、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或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天(工作日),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拍卖,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竞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是经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须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的瑕疵。

五、成交价款结算: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交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公章,个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公有产权租赁合同》,并付清成交价3%的拍卖佣金(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首年租金成交款和履约保证金根据《公有产权租赁合同》的约定按时汇入指定账户,否者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做退还。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2日内向网络平台支付拍卖成交价1%淘宝软件使用费(逾期未支付,按违约处理,没收竞买保证金)。

3、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并与委托方签订《公有产权租赁合同》后凭租赁合同原件、租金发票及履约保证金收据向我公司申请退回保证金,我公司会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特别注意:本次竞价页面显示的尾款支付时间为通过淘宝订单支付的时间,不适用本次竞价。本次竞价尾款支付方式及时间按上述成交价款结算执行。

六、标的转移占有: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公有产权租赁合同》并按规定时间付清首年租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后,《公有产权租赁合同》生效;乙方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按时付清首年租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的,则按自动放弃处理,本次拍卖流程自动终止,已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物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有的条件下进行租赁。

七、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6日16时止

八、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九、咨询电话:0577-88878971

十、工商监督电话:0577-89661259

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

版权所有 ©2012 温州市拍卖行业协会  浙ICP备18008580号-1浙公网安备 33030202001708号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黎明西路218号创意荟9栋二楼  邮编:325000  网址:www.wzpmxh.com